桃園市各校學務單位與青年事務局高低空設施體驗暨交流會
二、另本局為加強服務桃園青年族群,鼓勵青年正向發展,培養團隊合作及探索活動風氣,於新屋區規劃設置「青年體驗學習園區」,爰辦理旨案活動,邀請各校代表體驗。 三、旨揭活動說明如下: (一)參加對象:本市各校學務單位代表。 (二)人數:各校至多2名。 (三)活動日期:108年6月20日(四)至同年6月21日(五)。 (四)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8年6月5日中午12時止。 (五)活動地點:桃園青年體驗學習園區(桃園市新屋區新港路16號)。 (六)報名連結:https://goo.gl/forms/A2zRZTvjZRm44SDu2。 (七)聯絡人及電話:程浩軒先生(03)215-0312。 四、請貴校本於權責協助參加之師長申請公差假,參與本局活動。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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