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傳統畫面
|
字體:
首頁 > 人事室公告
檢送本局修訂「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暨所屬機關臨時人員工作規則」1份,請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38條規定,於工作場所公告並印發各勞工,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108年7月17日府勞條字第1080178364號函。
瀏覽數  
將此文章推薦給親友
請輸入此驗證碼 : 9194
Voice Pl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