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傳統畫面
|
字體:
首頁 > 人事室公告
訂定「桃園市政府短期補習班不適任人員認定委員會設置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說明:檢送「桃園市政府短期補習班不適任人員認定委員會設置要點」1份或請至「桃園市短期補習班全球資訊網-補習班相關法規欄位(http://busiban.tyc.edu.tw/law.php)查詢」。
瀏覽數  
將此文章推薦給親友
請輸入此驗證碼 : 6910
Voice Pl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