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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人事室公告
03年1月29日修正公布之公教人員保險法(以下簡稱公保法)施行日期
,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令定自103年6月1日施行;公保法施行細則及退休人員保險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亦經考試院與行政院會同訂定發布並自同日施行,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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