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傳統畫面
|
字體:
首頁 > 人事室公告
函轉「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護理教師介聘及分發為健康與護理科教師辦法」
第1條、第2條、第6條及第4條附件,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9年6月28日以臺教學(一)字第1090078470B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9年6月28日臺教學(一)字第1090078470E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網站「法令規章」專區(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電話:02-77367832)
瀏覽數  
將此文章推薦給親友
請輸入此驗證碼 : 9785
Voice Pl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