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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人事室公告
有關110年度林業及自然保育有功人士選拔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109年8月11日府農林字第1090200941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林業及保育工作者之工作士氣、獎勵對林業及保育有特殊貢獻人士,農委會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表彰林業及自然保育有功人士選拔要點」規定辦理110年度林業及自然保育有功人士遴選,敬請依上揭要點規定踴躍推薦,每單位推薦至多3名,並應經當事人同意,另請推薦機關(單位)負責查核候選人之品德操守。 三、依前項選拔要點第5項規定,候選人獲選為林業及自然保育有功人士或其主要事蹟已獲國內相關機關(構)、法人、團體頒給獎金者,不予重複敘獎。但有新貢獻事蹟者,不在此限。 四、受理推薦期間自109年8月10日起至109年9月30日止,推薦方式如下(請擇一): (一)線上推薦:填寫線上表單(https://url.forest.gov.tw/7q52m78yv)。 (二)電子郵件寄送:推薦書填寫完成後,併同須簽章和用印之文件掃描檔、相關事蹟證明電子檔等各1份,寄至coa.tfb23@gmail.com,主旨請載明「110年林業及自然保育有功人士推薦書」。 (三)書面遞件:推薦書填寫完成後,併同須簽章和用印之文件掃描檔、相關事蹟證明電子檔等各1式2份,寄至該會林務局(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2號)辦理。 五、檢附「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表彰林業及自然保育有功人士選拔要點」、推薦報名須知及推薦書(110年版)各1份,或至雲端(http://drive.forest.gov.tw/827CFF3F;密碼1234)下載使用。 六、如有疑問請逕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承辦人:劉汝育,電話:(02)2351-5441分機223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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