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傳統畫面
|
字體:
首頁 > 教官室公告
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急難慰問金,申請表暨其詳細說明。

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急難慰問金,申請表暨其詳細說明。

學生或幼兒園幼兒發生意外事故或傷病以及無法生活於家庭並經政府核准有案之社會福利機構或社會福利機構委託親屬收容者,於事發3 個月內可申請急難慰問金。

備妥:

1.申請書正本 2.在學證明 3.全家戶籍謄本 4.申請項目證明文件 5.父、母(或監護人)、學生共 3 人最近 1 年所得清單及財產清單(請洽國稅局),於事發 3 個月內交給學生之就讀學校上網填報 http://edufund.cyut.edu.tw,並以掛號寄至 41349 台中市霧峰區吉峰東路 168 號 朝陽科技大學 學產基金收(郵戳為憑),若有疑問請電洽04-23323000 分機 5066、5067

詳細請下載以下文檔

 

教育部急難救助申請原始網頁位址:教官室如下可鏈結

教育部急難救助申請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