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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教育局規定,進入校園請配戴口罩。
一、 本局110年1月12日桃教體字第1100003597號函諒達。
二、 近日因新增COVID-19兩名確診本土案例,為強化校園防疫措施,維護師生健康,請各級學校學生及教職員工於校園時應配戴口罩,保健中心旁有販賣口罩請善加利用,有困難請洽衛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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