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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人事室公告
103年6月1日修正施行之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8條所定請求權時效之適用疑義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103年7月30日臺教人(四)字第1030104775號 書函轉來銓敘敘103年7月11日部退一字第1033851282號書 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影本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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