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為加強關懷本府所屬機關學校高齡退休公教人員,特訂定旨揭活動計畫,由人事人員組成各區親善大使團,形成關懷網絡,代表本府主動關懷退休人員,使其感受溫暖與祝福。
二、 請各機關學校配合旨揭計畫並辦理下列事項:
(一) 團長選任、團員組成
1、 110年各團團長之選任,除警政親善大使團由警察局人事室主任擔任,其餘各團部分,請109年各團團長協助,就團員中現任薦任第8職等以上職務之團員(人事處人員除外)投票選任;另請新任團長於110年2月22日前確認團長及團員名單(含副團長)無誤後,以電子郵件方式逕復本府人事處(10053197@mail.tycg.gov.tw)。
2、 本府所屬人事人員皆可參加,惟為維持活動穩定性及順暢度,且基於團員對關懷對象之熟悉度及經驗傳承,110年活動團員組成,以109年各團團員繼續參加為原則,惟得依職務異動情形或個人意願,經原隸屬團別之團長同意後,變更參加之團別。
(二) 本年度考量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仍未趨緩,關懷方式調整以電話進行慰問,另伴手禮部分為減輕人事人員負擔,將由本府統一採購,並由廠商逕配送至各高齡退休人員居住地。
(三) 請各團協助於110年3月19日前以電話方式完成關懷慰問,請確認高齡退休人員地址及聯絡資訊之正確性,並確實填寫110年關懷慰問高齡退休人員活動電話紀錄單,回傳本府人事處。
(四) 活動期間應落實通報機制,高齡退休人員如有異動,請確實即時回報本府人事處,及其居住區之親善大使團團長,以利人員控管。
三、 旨揭計畫請各機關學校轉知所屬親善大使團團員配合辦理;尚未加入之人事人員,如有意願加入親善大使團,請於110年2月18日前與各團109年團長聯繫。
四、 檢附本府 1 1 0 年關懷慰問高齡退休人員活動計畫及其相關表件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