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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人事室公告
有關貴校薦送教師參加教育部委請各師培大學辦理110年科技領域增能學分班及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3月23日臺教師(三)字第1100040136號函辦理。 二、 因應新課綱實施,教育部持續規劃辦理110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爰本局前於109年11月9日以桃教中字第1090103680號函,請各校確實盤點校內各領域師資結構,鼓勵教師進修第二專長及參加增能學分班,並提供薦送校內參與教師名單。 三、 經教育部召開之班別協調會決議,除生活科技第二專長學分班教育部將另案評估外,本(110)年度協調開辦學分班班別說明如次: (一) 科技領域增能學分班: 1、 生活科技:中原大學(110年7月至同年8月)。 2、 資訊科技:銘傳大學(110年7月至同年8月)。 (二) 第二專長學分班: 1、 資訊科技:中原大學(110年7月至113年8月)。 2、 本土語文(閩南語、客家語及原住民語): (1) 閩南語文:國立清華大學(110年8月至112年7月)。 (2) 客家語文:國立中央大學(110年9月至112年6月)。 (3) 原住民語文(阿美族語):國立清華大學(110年8月至112年7月)。 四、 爰各師培大學將於4月底前依序通知貴校薦送教師報名並於該校網站公告確認參加教師名單,請貴校轉知薦送教師知悉並請逕依師培大學通知事宜完成報名作業。 五、 倘有報名問題,請逕洽各師培大學: (一) 中原大學:許珮瑜小姐(連絡電話:03-2651321)。 (二) 銘傳大學:周昀潔小姐(連絡電話:03-3507001#5335)。 (三) 國立清華大學:張純純小姐(連絡電話:03-5715131#73601)。 (四) 國立中央大學:羅雅鈴小姐(連絡電話:03-4227151#33441)。 六、 檢送「科技領域增能學分班」及「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通知薦送教師報名說明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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