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本公所110年2月20日桃市龍民字第1100005252號函(諒達)辦理。
二、 旨揭公民投票案定於110年(以下同)8月28日(星期六)舉行投票。中央選舉委員會已公告將有4個公投案進行全民投票。
三、 本區投開票所將設置73所,本公所前於2月中旬函請桃園市政府各局處、龍潭區內公立學校及政府機關推薦所屬人員擔任選務工作人員。迄今,惟部分投開票所選務工作人員尚有缺額(如附件1),亟需於6月底前補齊。
四、 查公民投票法第24條準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59條規定略以,各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及半數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在職公教人員(如教師、代理教師、鐘點教師、行政人員、工友、幫廚等單位預算內聘任相關人員,採最廣義公教人員資格認定)。
五、 貴校推薦所屬人員時請填寫推薦名冊(如附件2),並於6月11日(星期五)前免備文以電子郵件逕送本公所選務承辦陳先生(10010736@mail.tycg.gov.tw),後續將由本公所遴派合適投開票所擔任選務工作人員。
六、 檢送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案龍潭區投開票所選務工作人員缺額人數一覽表、推薦名冊(第二次)及龍潭區內公立學校公教人員報名人數統計表各1份。另如有相關推薦報名疑義,請電洽本公所選務承辦陳先生(03-4793070分機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