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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專區
宣導衛生局辦理「111年度青少年藥癮治療服務計畫」
一、 依據桃市府衛生局111年1月22日桃衛心字第1110007149號函辦理。
二、 本計畫提供青少年藥癮者諮詢、心理治療或醫療治療等服務,提升青少年藥癮者就醫意願,降低經濟負擔,強化青少年藥癮者之治療效能。
三、 服務對象:設籍(或學籍)於本市20歲(含20歲)以下有藥物、精神刺激物質濫用議題或濫用之虞之青少年。
四、 由學校衡量個案身心及藥物成癮狀況予以申請相關輔導資源(心理師到校輔導服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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