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傳統畫面
|
字體:
首頁 > 人事室公告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及第104條業奉總統民國111年6月22日華總一義字第11100050761號令修正公布,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 依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111年7月8日公保字第1110009170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1份。 二、 旨揭修正條文修正對照表、總統公布令,業置於保訓會網站(https://www.csptc.gov.tw)「法規及函釋」專區「保障法規」項下,供下載點閱。
瀏覽數  
將此文章推薦給親友
請輸入此驗證碼 : 9833
Voice Pl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