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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人事室公告
轉知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以下簡稱原民局)辦理「111年度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設置補助計畫」第4次甄選一案,請貴校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原民局111年7月27日桃原教字第1110012662號函辦理。 二、 旨案計畫甄選報名相關事宜摘擇如下: (一)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1年8月15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受理。 (二) 甄選名額: 1、 本府員額1名。 2、 本市各區(阿美族1名、泰雅族2名、布農族1名、賽夏族1名、卑南族1名、太魯閣族1名)共計7名。 (三) 甄選日期:另行通知。 (四) 甄選地點:本市原住民族文化會館。 (五) 甄選對象: 1、 具原住民身分者。 2、 具原住民族語言能力相關證明者: (1) 具原民會「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含)以上或「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者。 (2) 具原民會「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中高級合格證書者。以本條件錄取之人員,應於到職後2年內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合格證書,最遲於113 年報考並於114 年3月通過。 三、 本案甄選簡章公告於原民局網站最新消息(http://ipb.tycg.gov.tw/)。 四、 檢附旨揭計畫甄選簡章1份。 五、 倘有相關疑問,請逕洽原民局吳祖貽承辦人,電話:03-3322101分機6684;電子信箱:10018622@mail.ty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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