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公告行政院「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3項規定調整事宜
一、 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7月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87359號函辦理。 二、 檢送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1份,案內新增之「墨西哥鼠尾草(Salvia divinorun)」及其成分「沙維諾林A(Salvinorin A)」業已列為第三級毒品,請協助加強宣導,避免學生好奇誤用。 ![]() 瀏覽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