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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人事室公告
有關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下稱基管會)函以,軍公教人員退撫基金提撥費率自民國112年1月1起調整為15%一案,屆時請配合依修正後之繳費標準繳納基金費用,請查照。
說明: 依基管會111年11月7日台管業一字第1111683549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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