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安心即時上工計畫」辦理。
二、 依「安心即時上工計畫」第9點第1項第1款規定略以,工作津貼每人每小時比照勞動部公告之每小時基本工資核給,每月最高核給80小時,每人最長以960小時為限。配合勞動部公告基本工資自112年1月1日起,每小時基本工資由新臺幣(以下同)168元調整至176元,爰旨揭計畫112年度進用人員及111年度進用人員跨年度上工者,自112年1月1日起每小時工作津貼以176元核給。
三、 另依「安心即時上工計畫」第7點略以,用人單位應於進用人員上工當日,為其投保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自112年1月1日起勞保投保金額應為1萬5,840元(請領防疫津貼之臨時工作人員其勞工保險月投保薪資為1萬6,500元整),職業災害保險及健保投保金額為2萬6,400元。
四、 相關聯繫事項請洽本府就業職訓服務處王思云業務輔導員或葉思瑜業務輔導員,電話03-3322101分機8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