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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人事室公告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以,考試院各種證書暨證明書規費收費標準,業於112年3月28日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 依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12年4月7日公參字第1120003195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說明: 一、依據考試院112年3月28日考臺組壹二字第11200507903號函 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 二、旨揭收費標準,自112年8月1日以後訓練期滿考試及格公務 人員或升官等訓練結訓之合格人員,以及升官等(資位) 考試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及格榜示(審議合格)之 及(合)格人員開始適用。 三、國家考試及(合)格證書數位化後,以發給電子證書為原 則,每張收費新臺幣(以下同)一百元,紙本證書不再全 面發放,惟及(合)格人員如有請領紙本證書需求,亦可 繳納紙本證書費每張五百元後發給。 四、配合考試院電子證書收費發給作業,將於本會網站培訓業 務系統繳費單列印作業及繳費單上加註宣導文字,並公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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