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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人事室公告
為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所需,敬請貴單位踴躍推薦所屬人員擔任本區選務工作人員,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選舉委員會112年4月13日桃選一字第1120000443號函辦理。 二、 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業經中央選舉委員會第587次委員會議決議,定於113年1月13日(星期六)同日舉行投票。 三、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59條規定略以,各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及半數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採最廣義認定),敬請貴單位鼓勵現任公教人員踴躍擔任本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四、 至有關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補假日數,依行政院72年11月9日台72人政參字第30519號函意旨,參加選務工作人員給予補假1天。 五、 貴單位同仁如以包所方式報名,請先參閱本區投開票所及工作人員配置人數表(暫定)(附件一),將該投開票所需求員額及個人資料填具於推薦名冊(附件二),免備文由承辦人員逕傳本公所選務承辦人信箱(10010736@mail.tycg.gov.tw)。 六、 貴單位同仁如以個人方式報名,請改以登記資料卡方式(附件三),填具完整個人資料,並經單位主管、人事主管及機關學校首長核章後,紙本親送、寄送或傳真本公所,後續由本公所擇合適投開票所及職務工作遴派之。 七、 檢送旨揭選舉龍潭區投開票所及工作人員配置人數表(暫定)、推薦名冊及登記資料卡各1份。如有相關報名疑義,請電洽本公所選務承辦人陳先生(03-479307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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