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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人事室公告
轉知行政院修正「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四點、第五點,並自112年5月25日生效一案,請查照。
說明: 依行政院112年5月25日院授人培字第1123026841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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