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傳統畫面
|
字體:
首頁 > 人事室公告
函轉中央選舉委員會有關宣導「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條文一案,請惠予轉知所屬廣為宣傳,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112年8月2日中選綜字第1123050283號函辦理。 二、 為貫徹掃除黑金、防杜境外勢力、深偽影音介入選舉,建立優質選舉環境,112年6月9日修正公布之「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將適用於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中央選舉委員會特於該會網站建置「112年選罷法修法專區」(https://web.cec.gov.tw/amendment112),整理民眾、政黨及候選人、選務人員應注意規定,並製作修法重點條文內容圖卡,請協助推廣運用。 三、 檢送112年選罷法修法重點條文內容圖卡1份。
瀏覽數  
將此文章推薦給親友
請輸入此驗證碼 : 6982
Voice Pl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