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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人事室公告
銓敘部函,有關公務人員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第5項陪產假規定修正後,請假相關疑義一案,請查照轉知。
說明:依教育部104年1月5日臺教人(三)字第1030194146號函轉銓 敘部103年12月29日部法二字第1033921436號書函辦理, 併附銓敘部原函及附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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