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教育部104年1月12日臺教人(三)字第1030193807號函及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3年12月27日總處給字第
10300580221號函辦理。
二、104年全國公教美展收件分類計有水墨(含膠彩)、書法
(含篆刻)、油畫、水彩、攝影、漫畫等6類。
三、各校每類作品限選送1件,各類選送作品請依作品類別及
規格規定備妥裱裝,並詳實填寫簡章附表1、2、3,作品
規格如與規定不同,將不予收件。
四、作品(含附表1、2)請於104年3月3日(星期二)前送達本署
人事室謝雅婷小姐,附表3以電子檔傳送至ep203@
mail.k12ea.gov.tw,以利彙辦。
五、104年全國公教美展簡章(含附表)電子檔,請至行政院
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站(http://www.dgpa.gov.tw/)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