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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人事室公告
函轉有關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林口長庚紀念醫院等9家醫療機構提供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含眷屬)113年至114年健康檢查優惠方案(以下簡稱優惠方案)一案,請同仁參考運用。
說明: 一、 為使同仁掌握自身健康狀況,進而提升工作效能,本府積極洽請本市區域醫院以上等級之醫療機構提供優惠方案,以增加同仁健康檢查意願,又為營造友善家庭職場,增進員工福利,爰113年至114年優惠對象擴及員工眷屬。 二、 經綜整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林口長庚紀念醫院等9家醫療機構所提供優惠方案,相關內容如下: (一) 方案內容: 1、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林口長庚紀念醫院:提供3,500元、4,500元、7,000元及8,000元等4項方案。 2、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桃園長庚紀念醫院:提供16,000元及32,000元等2項方案。 3、 敏盛綜合醫院及沙爾德聖保祿修女會醫療財團法人:提供3,500元、4,500元、7,000元、16,000元及32,000元等5項方案。 4、 國軍桃園總醫院:提供5,000元及7,000元、16,000元等3項方案。 5、 聯新國際醫院:提供提供4,500元、7,000元、16,000元及32,000元等4項方案。 6、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提供3,500元、4,500元、7,000元及16,000元等4項方案。 7、 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及天成醫療社團法人天晟醫院:提供3,500元、4,500元、7,000元、8,000元、16,000元及32,000元等6項方案。 (二) 適用對象: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同仁(含公教人員、聘僱人員、技工、工友、駕駛、清潔隊員、測量助理及臨時人員)及其眷屬。 (三) 方案適用期限: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三、 請各機關學校鼓勵同仁及早安排健康檢查,預約時請主動告知為本府公教員工,並於體檢當日出示員工證正本,如就前開醫療機構提供之各項健康檢查方案欲進一步洽詢,請逕洽各該醫療機構。 四、 檢送本府暨所屬同仁113年至114年優惠健康檢查醫療機構一覽表及優惠方案與「桃園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教暨聘僱人員健康檢查補助標準表」各1份(相關資料同步公告於本處官方網站/業務資訊/待遇福利/福利/健康檢查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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