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潭高中甄選綜合行政職系委任1-3職等書記1名。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1職等至第3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職稱:書記 正取:1 (預估缺) 備取:2 工作地點: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12/19~113/12/25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一職等以上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且無特考特用等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三)具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四)未曾受懲戒處分、行政處分,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並能配合學校業務需要做職務調整及職務輪調。 (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六)具身心障礙證明條件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學生操行勤惰及獎懲資料之處理。60% (二)協辦生活輔導、課外活動、體育、衛生等綜合性業務。20% (三)協辦理性平會文書業務。10%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工作地址:桃園市龍潭區神龍路155號 聯絡E-Mail:ie81456@ltsh.tyc.edu.tw 聯絡方式:意者請於113年12月25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務必填寫自傳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聯絡電話、E-mail等資料之正確性)。 (二) 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PDF)後上傳: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2.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現職派令及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7.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採購證照、專長、英文檢定等,無則免附)。 (三) 資料登載不完整,或所附證件影本缺漏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另因係線上報名,所有報名資料不辦理退件。 (四) 經書面資料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並視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備取1-2名,正取人員未依限報到,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不合格或不合適者恕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校得予從缺。(甄試結果將公告於本校網站)。 (五) 正取人員若有資格不符或因其他因素無法完成核派,或因核派後經銓敘部審查資格不符者,應無條件取消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遞補,不得異議。 (六)甄選當日如遇颱風等不可抗力之情事,致停止辦公時,則甄試日期將予以順延,並於本校網站公布,請各應考人自行上網查閱。 (七) 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資格者外,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試者自行負責。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八) 聯絡人:有關本職缺工作內容問題,請洽本校學務處魏主任,電話:03-4895599分機300;其餘問題請洽人事室黃主任,分機120。
![]() 瀏覽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