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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人事室公告
龍潭高中甄選綜合行政職系委任1-3職等書記1名。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1職等至第3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職稱:書記
正取:1 (預估缺)
備取:2
工作地點: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12/19~113/12/25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一職等以上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且無特考特用等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三)具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四)未曾受懲戒處分、行政處分,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並能配合學校業務需要做職務調整及職務輪調。
(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六)具身心障礙證明條件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學生操行勤惰及獎懲資料之處理。60%
(二)協辦生活輔導、課外活動、體育、衛生等綜合性業務。20%
(三)協辦理性平會文書業務。10%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工作地址:桃園市龍潭區神龍路155號
聯絡E-Mail:ie81456@ltsh.tyc.edu.tw
聯絡方式:意者請於113年12月25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務必填寫自傳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聯絡電話、E-mail等資料之正確性)。
(二) 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PDF)後上傳: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2.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現職派令及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7.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採購證照、專長、英文檢定等,無則免附)。
(三) 資料登載不完整,或所附證件影本缺漏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另因係線上報名,所有報名資料不辦理退件。
(四) 經書面資料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並視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備取1-2名,正取人員未依限報到,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不合格或不合適者恕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校得予從缺。(甄試結果將公告於本校網站)。
(五) 正取人員若有資格不符或因其他因素無法完成核派,或因核派後經銓敘部審查資格不符者,應無條件取消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遞補,不得異議。
(六)甄選當日如遇颱風等不可抗力之情事,致停止辦公時,則甄試日期將予以順延,並於本校網站公布,請各應考人自行上網查閱。
(七) 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資格者外,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試者自行負責。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八) 聯絡人:有關本職缺工作內容問題,請洽本校學務處魏主任,電話:03-4895599分機300;其餘問題請洽人事室黃主任,分機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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