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4年10月8日臺教人(一)字第1040139047號函
辦理。
二、按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以下簡稱中立法)第13條規定:「各
機關首長或主管人員於選舉委員會發布選舉公告日起至投
票日止之選舉期間,應禁止政黨、公職候選人或其支持者
之造訪活動;並應於辦公、活動場所之各出入口明顯處所
張貼禁止競選活動之告示。」
三、因應105年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將屆,保訓會製作旨揭告
示說明,俾利各機關學校依上開中立法第13條後段規定,
張貼於辦公、活動場所之各出入口明顯處所,以收宣導之
效。
四、旨揭告示說明內容電子檔,置放於保訓會全球資訊網
(http://www.csptc.gov.tw)右方「行政中立公務倫理專區」/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訓練及宣導/最新活動消息,歡迎自行
下載運用,擴大宣導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