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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人事室公告
有關中華民國104年6月10日修正公布之「護照條例」,業由行政院定自105年1月1日施行,請查照。
說明:依教育部104年12月28日臺教文(一)字第1040181268號函 轉行政院104年12月23日院臺外字第1040067267B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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