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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人事室公告
檢送「教育部表揚推展社會教育有功團體及個人實施要點」及推薦表各1份,請踴躍推薦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為全面推展社會教育,本部自民國64年開始,每年依據前 揭要點規定,選拔對社會教育具有重大貢獻之團體及個人 ,並舉行頒獎表揚活動,請惠依所附實施要點規定辦理推 薦、表揚事宜。 二、本表揚活動之獎項名稱自本(105)年度起由「社教公益獎 」更名為「社教貢獻獎」,以表彰獲獎者對社會教育之貢 獻,併此敘明。 三、貴校推薦參加本年度推展社會教育有功團體及個人表揚之 案件,請惠於本年7月20日以前(以郵戳為憑)寄(送) 達本部業務主管單位彙辦,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 理。 四、前項要點及推薦表格(甲、乙表)可至本部網站http:// www.edu.tw/認識教育部/本部各單位/終身教育司/電子佈 告欄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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