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節將屆,請加強宣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並落實登錄作業,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5月16日臺教政(一)字第1050066097號書 函及105年5月16日臺教政(一)字第1050066203號書函轉法 務部廉政署105年05月11日廉預字第10505005890號函辦理 。 二、端午節將屆,請加強宣導所屬同仁於佳節期間遵守「公務 員廉政倫理規範」相關規定,凡與機關(學校)有職務上利 害關係之個人、法人或團體饋贈財物或邀宴應酬,除有本 規範第4點或第7點第1項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並落實 知會登錄程序。 三、上開規定與「受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及其他廉政 倫理事件登錄表」置於本署網頁/政風室/政風相關法令/ 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專區項下,請自行下載運用。 四、另為深化同仁對廉政倫理法令之認知,請鼓勵運用下列數 位學習平台學習廉政倫理相關課程: 之「共創透明誠信 的社會─『廉政倫理』規範」課程。 (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e學中心」(https ://elearning.rad.gov.tw/fet/home/index)之「請託 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案例說明」課程。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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