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 處函送「業務相關學習時數登錄作業流程」及「公務人員 終身學習入口網站類別代碼」等案,請查照辦理。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5年12月26日臺教人(三)字第1050179682號函
辦理。
二、自106年1月1日起,各機關(構)公務人員每人每年學習
時數規定將聚焦於業務相關之學習活動,業務相關學習時
數仍維持20小時,其內涵如下:
(一)其中10小時必須完成當前政府重大政策、法定訓練及民
主治理價值等課程,並以數位學習為優先:
1、當前政府重大政策(1小時)。
2、環境教育(4小時)。民主治理價值課程(5小時):
(1)性別主流化(1小時)。
(2)廉政與服務倫理、人權教育、行政中立、多元族群
文化、公民參與等(4小時)。
(二)其餘10小時由公務人員自行選讀與業務相關之課程,各
機關並得依施政重點、業務需要或同仁職能發展自行規
劃辦理相關課程。
(三)上開「當前政府重大政策」課程,將由行政院人事行政
總處會同相關機關提供,以利公務人員選讀。除公務人
員每人每年必須完成之課程外,如有基於相關計畫或方
案之推動,須請其他機關配合辦理所屬人員相關教育訓
練時,請以鼓勵方式實施。
三、為配合上開規劃,終身學習時數之上傳作業調整如下:
(一)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以下簡稱入口網站)將直
接設定「政策能力訓練」及「領導力發展」類別代碼為
與業務相關;「機關業務知能訓練」及「自我成長及其
他」類別代碼,請各機關(構)學校按年度依機關業務
需要於核定後(以人事機構為總管理窗口),覈實勾選
是否與業務相關,並請加強對同仁之宣導,鼓勵參與與
業務相關之學習活動。
(二)各機關開設專班(統包課程如升官等訓練)如內含公務
人員每年必須完成之課程,請依課程類別代碼分別登錄
學習時數,並於專班名稱加註課程名稱(例如升官等訓
練-性別主流化課程,入口網站將直接帶入性別主流化
課程學習時數),其餘非屬公務人員每年必須完成之課
程時數,則以專班方式一次登錄學習時數。
四、另現行每人每年最低學習時數40小時及數位學習時數不得
低於5小時之規定,自106年起不再實施。至各機關辦理數
位學習成果評量部分,仍請依行政院96年7月11日院授人
考字第0960062703號函送之「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辦理數
位學習成果評量實施原則」辦理。
五、檢附原函、作業流程、類別代碼及學習時數登錄說明等相
關附件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