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紫錐花暨創意隊呼暨愛國歌曲比賽活動計畫
一、實施辦法: 1.時間:106年3月15日(星期三),13:00-16:00,共三節課。地點:活動中心。 2.比賽歌曲:指定曲本校校歌、自選愛國歌曲一首。 3.參加對象:高一各班同學一律參加表演,二年級一律參加觀賽,三年級應提前申請觀賽 4.比賽方式: (1)比賽次序:106年3月13日抽籤各班採抽籤方式排定次序,各班指揮人員名單及自選曲曲目併同抽籤當日繳交(普通科第五節有課班級,出場順序可視抽籤狀況調整)。 (2)比賽歌曲:區分為指定曲(校歌)及自選曲(愛國歌曲),增加自選曲須經輔導教官審核同意後准予運用。 (3)比賽方式:表演創意隊呼(停止間)及行進間演唱,行進方式不拘,可變化隊形、動作,但必須在規定之區域範圍內。 (4)口號及標語:可加入與交通安全及拒菸反毒宣導之口號及各種形式之標語,嚴禁使用不雅或攻擊性、具爭議性之文字。 (5)時間限制:比賽採取計時制,以8分鐘為準,不得短於7分鐘,每超過(短少) 30秒,扣總平均1分,以此類推,以免影響後面隊伍之比賽。 (6)服裝規定:著學校認可之服裝,以班級統一為原則,可適度變化。 (7)評分標準:團隊精神25%、創意(含隊形)25%、音質音量15%、服裝10%、指揮10%,觀賞區班級秩序含加油表現15% 。 (8)指揮報告詞:指揮同學整理隊伍後向主席報告:【○○班指揮○○○報告:實到參加愛國歌曲比賽人數○○名,演唱歌曲:指定曲校歌;自選曲:○○○,報告完畢,演唱開始】。 (9)評審:學務主任、主任教官、外校教官1名、秩序評分教官1名及音樂老師1名擔任,共5人。 (10)獎勵:依成績頒發前三名各1班錦旗、最佳秩序1班錦旗、最佳指揮1人獎品。 二、其他事項: (1)評分統計表於比賽後公告,不得要求查閱特定評審評分內容,各評分表姓名僅以代碼表示。 (2)本次比賽,一年級比賽班級依次序於活動中心籃球場待命進場(雨天時則改至藝文廣場待命)。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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