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教育部106年2月18日臺教人(三)字第1060020280號函辦
理。
二、有關「人權研習班」參訓對象為行政院所屬中央機關公務
人員,且103年未參加「人權暨兩公約研習班」及104、10
5年未參加本研習班者;研習方式為實體課程1天。另檢附
開班資訊1份。
三、如擬推薦人員參訓,請逕至公務人力發展中心網站(https
://www.hrd.gov.tw)分眾專區點選「訓練承辦人」進入「
訓練需求及學習服務系統」,登入後於「需求調查填報」
完成旨揭班別之需求填報作業,並請利用公務人力發展中
心需求名冊填報方式,留存填報需求人員資料,俾利後續
依該名冊進行調派訓作業。
四、為使訓練資源發揮最大效益,旨揭班別經需求調查後,如
未達一定需求人數者將不予開班。
五、本案如有疑問事項,請逕洽該中心輔導組賴盈蓁,聯絡電
話:(02)83691399轉8207,電子郵件帳號:jenny@hrd.go
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