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傳統畫面
|
字體:
首頁 > 教官室公告
函轉行政院檢送法務部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3項規定應行公告調整、增減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
函轉行政院檢送法務部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3項規定應行公告調整、增減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行政院業於中華民國106年5月25日以院臺法字第1060013576號公告修正,並自即日生效
瀏覽數  
將此文章推薦給親友
請輸入此驗證碼 : 3535
Voice Pl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