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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人事室公告
檢送「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實施要點」及推薦表件各1份,請踴躍推薦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為獎勵社會教育推廣績效優異團體及個人,本部自64年開 始,每年依據「教育部表揚推展社會教育有功團體及個人 實施要點」規定,選拔對社會教育具有重大貢獻之團體及 個人,並舉行頒獎表揚活動。 二、前揭要點業經本部106年5月2日臺教社(三)字第1060040 807B號令修正為「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實施要點」(諒 達),併此敘明。 三、貴校推薦參加本(106)年度「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 之案件,請惠予擇優於106年7月31日前(以郵戳為憑), 將推薦名單及相關表件寄(送)達本部業務主管單位彙辦 ,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四、前項要點及推薦表件可至本部網站http://www.edu.tw/ 認識教育部/本部各單位/終身教育司/電子佈告欄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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