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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人事室公告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全國公教員工優惠商店推動方 案」,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6年7月27日臺教人(四)字第1060108340號書函 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7年7月26日總處給字第10600523 74號函辦理。 二、檢送原函影本、修正「全國公教員工優惠商店推動方案」 、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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