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書函以,銓敘部為應退休公務人員一次退休金與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自107年7月1日施行,製作之退休(職)公(政)務人員優惠存款續存或銷戶事宜之說明文件,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7年6月8日臺教人(四)字第1070085081號書函辦理,檢附原書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二、基於公教人員處理一致原則,為配合107年7月1日施行之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一次退休金與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有關107年6月30日以前退休生效之公立學校教職員,渠等優惠存款續存或銷戶事宜比照銓敘部所定規定辦理。
說明:
一、 查旨揭辦法前經本部以107年4月27日部退二字第10743518
77號書函送各主管機關人事機構並轉知所屬;由於該辦法
對於退休(職)公(政)務人員辦理優惠存款相關規定所作修
正,涉及退休(職)公(政)務人員權益,爰為期107年6月30
日以前已退休(職)且存有優惠存款人員瞭解辦理優惠存款
續存手續或銷戶事宜,本部已製作說明文件1份,請貴機
關自107年6月11日起,轉交本部依法製發公(政)務人員退
休(職)所得重新計算之書面處分時,除自始無優惠存款權
利者外,其餘應併同轉交該說明文件,以善盡提醒責任。
二、 前開說明文件,已置於本部全球資訊網(https://www.mo
cs.gov.tw)之「最新消息」區,請自行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