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時代青年行動家徵選暨表揚辦法
二、本辦法之徵選及表揚時程如下: (一)受理報名:自公告日起至107年(下同)10月5日止受理報名(郵戳為憑)。 (二)資格審查:本案以收件即隨到隨審方式辦理資格審查,預計於10月12日前公告資格審查結果。 (三)書面評審及面試:參賽資格經本局審核無誤後,即進行書面評審,並於10月中旬邀請參賽者以簡報或表演形式面試,呈現行動成果,綜合評審後以評定得獎名單。 (四)公告及表揚:本活動將於10月20日配合「青年投入永續發展行動計畫國際論壇」辦理表揚,歡迎參賽之個人、團隊及親友共同參與是日活動,彼此觀摩、學習,共創桃青新時代。 三、檢送旨案徵選暨表揚辦法及宣傳海報電子檔各1份供參。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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