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教署辦理學生參加"韓國教育旅行協會參訪"遴選案--只限定在學之高二學生
2.錄取人員:全國各高級中等學校學生16名 由學校初審推薦合於下列條件學生,送承辦單位(國教署)辦理複選及決選後,遴選結果(含優先順序及備選人員)經國教署核定後公布: 3.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及各高級中等學校在學之高二學生。 (2)、 對韓國文化或語言有高度興趣者。 (3)、 積極參與社團活動,且有具體成效者。 (4)、 合於以上條件,且能以英語或韓語流暢對談者,優先錄取。 (5)、 基於平等互惠及國際交流禮儀,如獲遴選之學生須配合承辦單位安排接待108年1月11日(星期五)至108年1月13日(星期日)來臺訪問之韓國學生,不得異議。 4.本校甄選方式: (1)請繳交中文自傳、英文自傳(A4紙張書寫或繕打,字數1000字為限,中英文自傳應由 學生本人撰寫,勿請他人代擬), (2)成績計算方式:中文自傳佔25%、英文自傳佔25%、英文面試佔50%, 總分為100分。 (3)面試時間:11/23(五)9:00~12:00,口試名單將於11/22(四)17:00前公布於學校首頁。 (4)繳件截止日期:11/19(一)08:00~11/22(四)9:00止. 逾期將不收件。 (5)繳交地點為學務處 5.學校將錄取成績最優之第一名學生,錄取學生將於11/26(一)提報國教署參加複選作業。 6.相關資料已於11/16(五)15:00放置於各班班級櫃,11/19(一)08:00將通知各班班長領取相關資料。 7.報名表件不足的的同學,請至學務處領取。 ![]()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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