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龍高好聲音
二、 宗旨:使學生發揮歌唱才藝、培養學生歌唱興趣,營造校園音樂氣息。 三、 主辦單位:龍潭高中學生自治會。 四、 指導單位:學務處。 五、 比賽地點:本校學生活動中心。 六、 比賽時間: (一)初賽:108年01月09日(星期三)下午第6節至第7節 (二)決賽:108年03月14日(星期三)下午第6節至第7節。(預計辦理時間,如有更改會另行公告) 七、 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個人國英組90組、團體組30組、方言組20組。 八、 報名網址如下: 個人國英組: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f_pX8HtFquiv9kV6dXIGnk27NjHW9yh8qHJjRYPouh_Z1zIA/viewform?usp=sf_link。 個人方言組: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cn5ZqApPlDCPhjLyO7hVZsRXA3g-Elit3vhl4Mj5um3v56Bw/viewform?usp=sf_link,曲目以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語為限。 團體組: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c5hJGKy-b8DZX_3mfr5JqffDeF1NLJwJGxMjWeUXUYd1UhOQ/viewform?usp=sf_link,組員可以自由搭檔,一人限報一組團體並最多以5人為限,須為兩人以上合音、重唱或團體表演等方式呈現。 九、 報名截止:107年12月24日(星期一) 晚上12:00前截止(須完成選歌),未完成選歌者以棄權論。 十、 參加對象:全校學生。 十一、 比賽方式: (一) 初賽:每組以唱完一次副歌或一分鐘為限,以清唱方式呈現(評審得視情況縮短或延長時間)。 (二)決賽:每組以完整演唱完一首歌為限。 十二、 評分標準: 初賽:音準30%、技巧30%、台風20%、咬字20%。 複賽:音準20%、技巧20%、咬字20%、服裝造型20%、台風10%、觀眾互動10%。 十三、 評審人員:預賽為校內教師擔任,決賽由學生會聘請校內、外有音樂專長素養之人士。 十四、 錄取名額: (一)個人國英語組:初賽不分年級共錄取9組參加決賽(若因同分則增額錄取);決賽由入圍者比賽錄取前3名。 (二)個人方言組:初賽錄取4組參加決賽(若因同分則增額錄取。若參賽者未達錄取標準,則本組得不舉辦決賽。名額將給個人組及團體組使用),決賽由入圍者比賽錄取1名。 (三)團體組:初賽錄取5組參加決賽(若因同分則增額錄取),決賽由入圍者比賽錄取前2名。 十五、獎勵:總獎金5600元。 (一)個人國英語組: 1、第一名:獎狀乙禎,嘉獎兩次,1000元。 2、第二名:獎狀乙禎,嘉獎乙次,600元。 3、第三名:獎狀乙禎,嘉獎乙次,400元。 (二)個人方言組: 1、第一名:獎狀乙禎,嘉獎兩次,1000元。 (三)團體組: 1、第一名:獎狀乙禎,嘉獎兩次,1200元。 2、第二名:獎狀乙禎,嘉獎乙次,800元。 (四)特殊獎項: 1、個人組:最佳造型獎一名,各頒獎金300元,獎狀乙禎。 2、團體組:最佳造型獎一名,各頒獎金300元,獎狀乙禎。 3、參加獎:有進決賽未得名者記嘉獎乙次。 十六、注意事項: (一)決賽之同學應自備CD或伴唱音樂檔案(參賽歌曲光碟請同學自行消音,若無法消音提供CD由學生會工作人員進行消音者,可能有消音不完全或有雜音出現之風險,其責任由參賽者自負,請參賽者審慎選擇音樂配合方式) (二)學生自治會(學務處)抽籤決定決賽參賽順序,於3月2日於學校網站公布名單。 (三)報名送出後即不得更改演唱歌曲。 (四)預賽之同學在演唱開始前需自我介紹(參賽編號、班級、姓名)。 (五)預賽演唱時間超過限定時間(一分鐘)者將會扣總成績分數。 十七、本活動經費由學生會費支出(經費使用如後附件)。 十八、本計畫經 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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