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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人事室公告
轉知教育部書函以,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28條第3項所稱已符合法定支領月退休金條件疑義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107年11月29日臺教人(四)字第1070210891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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