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傳統畫面
|
字體:
首頁 > 行政單位 > 實習處 > 技能檢定專區
桃園市身心障礙者取得技術士證照獎勵
桃園市身心障礙者取得技術士證照獎勵
發布單位:身障就業科
聯絡人電話:03-3322101轉6814-6815

(一)辦理目的:提高技術及服務水準,增加就業競爭力。

(二)補助對象:
設籍於本市年滿16歲至65歲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取得勞動部核發
之技術士證照者。

(三)項目:
◆取得甲級技術士證照者,核發獎勵金新台幣 30,000元。
◆取得乙級技術士證照者,核發獎勵金新台幣 10,000元。
◆取得丙級技術士證照者,核發獎勵金新台幣 5,000元。
◆取得單一級技術士證照者,核發獎勵金新台幣 5,000元。

(四)申請程序:同一人取得多張同級技術士證照,以獎勵一次為限。
(五)申請人應於證照生效日起十二個月內提出申請。

相關附件請點選連結
連結網址:
https://lhrb.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4898&s=780484
瀏覽數  
將此文章推薦給親友
請輸入此驗證碼 : 1997
Voice Pl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