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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急難救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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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產基金申請表-(新法適用)
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急難慰問金,申請表暨其詳細說明。
學生或幼兒園幼兒發生意外事故或傷病以及無法生活於家庭並經政府核准有案之社會福利機構或社會福利機構委託親屬收容者,於事發3 個月內可申請急難慰問金。
詳細請下載以下文檔
學產基金申請表-(新法適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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