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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宣導:對校外人士進入校園請登記並做好人員管控!
公告教育局來文:
請各校應加強校園安全,對校外人士進入校園應做好管控,並提請注意事項如下:
(一)學校應禁止校外人士(含補習班)入校發放文宣品。
(二)學校對校園內人員進出管制規定(含發現校外人士在教學區活動之通報流程),應向學生宣導,以執行校園安全維護。
(三)校園場地開放應做好開放空間區隔,避免校外人士誤入教學區,影響師生教學活動及安全。
(四)教官室賡續加強巡查及管制,並協請總務處要求警衛確實落實人員管控、換證識別等作業。
(五)校外人士指陌生人,非本校在學生或已休學生,進入校園全部需要登記,若有發現或察覺務必通報教官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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