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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1份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11月2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80136394號函辦理。
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3項規定應行公告調整、增減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業經行政院於中華民國108年11月15日以院臺法字第1080035495號公告修正,並自公告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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