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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109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導遊人員、領隊人員考試桃園考區監場人員推薦表
及考選部國家考試監場人員選聘要點各1份,請重新推薦所屬人員擔任監場人員,請查照。 說明: 一、本府109年2月5日府人企字第1090022915號函諒達。 二、旨揭考試原訂於109年3月7日至8日舉行,為因應疫情,延期至同年5月9日至10日辦理,並商借本市立桃園國民中學及青溪國民中學為試區。 三、請依監場人員選聘要點規定,推薦所屬公務人員(不含教師、不推薦亦可)擔任監場主任或監場員,並填具監場人員推薦表,經首(校)長及人事主管核章掃描後,於109年4月20日(星期一)前以下列方式送達: (一)專任人事人員:掃描檔(PDF)及電子檔(excel)上傳桃園市政府人事處內網。 (二)兼任兼辦人事人員:逕寄本市中壢區大崙國民小學人事室主任黃瑋如收(桃園市中壢區月眉里15鄰崇德路139號,電話:03-4983424分機710),電子檔(excel)並請e-mail至weiru@m2.dles.tyc.edu.tw。 四、遴薦人員填具推薦表時,需同時選擇擬參與之試區,本府將依監場人員選聘要點審核,合於遴聘者另函通知聘任,凡經遴聘後,應全程參與試務工作,監場期間核予公假,並按日支給監場費,不得再申請補假;如場次不敷分配時,以具國家考試監場人員識別證者或具國家考試監場經驗者優先遴聘。 五、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請轉知遴薦人員若受聘參與試務工作,於監場期間需自行配戴口罩;若14天內曾經到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入境後須居家隔離檢疫地區旅遊者或有發燒、呼吸道症候(咳嗽、喉嚨痛、打噴嚔)等症狀者,請勿前往試區,並請通知本府人事處承辦單位(企劃科助理員林盈伶,電話03-3322101分機7315),俾利辦理後續事宜。 六、另本市立桃園國民中學試區因空間有限,恕不提供停車位,請務必轉達監場人員多利用大眾交通工具前往,或自費停至鄰近本府府前、西門停車場或路邊停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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