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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教育大愛菁師獎評審委員會辦理109年第九屆教育大愛「菁師獎」遴選辦法及原函影本一案,請貴校推薦優良教師參加遴選,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4月9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90038718號函辦理。 二、遴薦日期自109年3月30日(星期一)起至7月17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 三、本項業務承辦人:救國團總團部服務處于子涵小姐,聯絡電話:(02)2596-5858轉208,電子信箱:s130710@cyc.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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