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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03年6月4日修正公布之「就業保險法」第22條,經行政院於103年6月27日以院臺勞字第1030036676號令,定自103年7月1日施行,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103年7月7日臺教法(二)字第1030097430號書函 轉行政院103年6月27日院臺勞字第1030036676B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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