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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第41條、第55條,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3年6月30日以臺教人(四)字第1030090429B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3年6月30日臺教人(四)字第1030090429E號函辦 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 (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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