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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有關配合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施行,請檢視相關規章或措施,避免同性婚姻的教職員工在申請婚姻、育兒津貼等遇到困難,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10月8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090124098A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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